贈與不動產免稅不再交公證材料 本月起開始實施

昨天,國傢稅務總局公佈瞭“關於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征營業稅手續的公告”指出,為減輕納稅人負擔,決定不再要求相關人員提交贈與公證材料。據瞭解,個人贈與不動產免征營業稅政策早已施行。

據介紹,《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幹免稅政策的通知》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離婚財產分割、贈與親屬、贈與撫養人或贍養人、繼承及遺產處分情形的,暫免征收營業稅。《國傢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則規定,個人向他人無償贈與不動產,除繼承和遺產處分外,在辦理營業稅免稅申請手續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等贈與公證材料。

為深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簡化納稅人辦稅手續,減輕納稅人辦稅成本,自2015年7月起,在辦理個人以離婚財產分割、贈與親屬、贈與撫養人或贍養人方式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免征營業稅手續時,不再要求提供房產房屋增貸信貸缺錢急用哪裡借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贈與合同公證書”等公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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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finance.china.com.cn/roll/20150704/32113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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